声明

本文是学习GB-T 29774-2013 卷帘及类似设备用电动管状驱动装置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额定电压直流不超过48 V, 单相交流不超过250 V
的卷帘及类似设备用电动管状驱

动装置的术语和定义、分类与型号命名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储存等。

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机驱动,圆柱齿轮行星减速传动的,不带从动部件的卷帘及类似设备用电动管状

驱动装置。

本标准不适用于住宅用垂直运动车库门的驱动装置、闸门、房门和窗的驱动装置、用于诸如飞机修

理库等建筑物或重工业的驱动装置、剧院幕布的驱动装置、滑动或滚轴国旗的驱动装置。
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

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
GB/T 101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通则

GB/T 2828.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:按接收质量限(AQL)
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

GB/T 3768 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
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

GB/T 3785(所有部分) 电声学 声级计

GB4343.1 家用电器、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:发射

GB 4706.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:通用要求

GB 4706.101—2010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
卷帘百叶门窗、遮阳篷、遮帘和类似设备的驱

动装置的特殊要求

GB 5296.2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2部分: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

GB/T 17626.2—200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

GB/T 17626.4—200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

GB/T 17626.5—200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(冲击)抗扰度试验

3 术语和定义
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
3.1

卷帘及类似设备用电动管状驱动装置 electrical tubular
drives for rolling shutters and similar

equipments

用于卷帘及类似设备,外形为管状结构的控制从动部件运动的电机和其他组件。以下简称"驱动装

置"。

组件的例子是齿轮、行程控制和制动装置。

3.2

从动部件 driven part

由驱动装置控制的运动部件,如:卷帘百叶门窗、遮阳篷、遮帘等类似设备。

GB/T 29774—2013

3.3

额定工作周期 rated operating cycle

制造商规定一次完整的升起、降落所消耗的时间,再加上制造商规定的停歇时间。

3.4

额定工作时间 rated operating time

制造商规定的驱动装置连续运行时间。

注:在连续的工作期间内驱动装置可以改变它的方向。

3.5

额定转矩 rated torque

制造商规定的驱动装置的转矩,用N ·m 表示。

3.6

额定空载转速 rated no load speed

制造商规定的驱动装置在额定电压、额定频率、不带从动部件时的输出轴转速,用r/min
表示。

4 分类与型号命名

4.1 产品分类

按照供电方式可分为交流电动管状式(YYG), 直流电动管状式(ZG)。

按照行程控制方式可分为机械控制式(M), 电子控制式(E)。

4.2 型号命名

style="width:7.81389in;height:3.91319in" />

:YY G 45-20/15M 代表交流电动管状式驱动装置,外径45
mm, 额 定 转 矩 2 0 N ·m, 额 定 空 载 转 速 1 5 r/min,

机械式行程控制 。

5 技术要求

5.1 使用环境

正常使用环境为:

a) 环境温度: -10℃~40℃;

b) 相对湿度:不大于90%;

c) 交流电源频率:50 Hz。

特殊环境条件可由用户和制造商协商解决。

GB/T 29774—2013

5.2 安全要求

驱动装置应符合 GB4706.1、GB
4706.101—2010的要求,并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

制造。

5.3 外观

驱动装置外表面应光滑,漆膜应无明显斑点、气泡、皱纹、裂纹、剥落及粘附物等缺陷。

5.4 运 行

驱动装置起动时应无卡滞现象。运转时应平稳、轻快、声音均匀和谐而无异常杂音。

5.5 空载转速

驱动装置空载转速和额定空载转速偏差应不大于±10%。

5.6 工作时间

驱动装置连续运行时间应不少于额定工作时间。

5.7 噪声

5.7.1 交流电动管状式驱动装置在空载时 A
计权的噪声声功率级应不大于表1要求。

1 交流电动管状式驱动装置噪声声功率级

转矩

N ·m

噪声声功率级

dB(A)

≤20

50

>20且≤50

55

>50且≤100

60

>100且≤120

65

>120

80

5.7.2 直流电动管状式驱动装置在空载时 A 计权的噪声声功率级应不大于70
dB(A)。

5.8 耐久性

驱动装置按6.6耐久性试验方法测试后,应满足下列要求:

a) 转速的变化应不大于20%。

b) 限停精度应满足表2的规定。

c) 制动装置的性能应保证静态试验偏差不超过5 mm。

d) 润滑脂不允许泄漏到电机内,其表面也不应有可见的膏状油脂泄漏。

2 驱动装置限停精度

行程控制方式

限停精度

机械控制式

±15°

电子控制式

±5°

GB/T 29774—2013

5.9 电磁兼容

5.9.1
带有电子控制电路的驱动装置可能会引起连续骚扰,无线电干扰特性应符合 GB
4343.1 的 要求。

5.9.2
电子控制电路应能承受静电放电、电快速瞬变脉冲群以及浪涌抗扰度试验不出现故障,其中涉
及交流电源端口的试验仅在适用时才进行。

5.9.3
试验后器具应按预期继续运行。当驱动装置按预期使用时,其性能降低或功能丧失不允许低于
制造商规定的性能水平(或可容许的性能丧失)。在试验过程中,性能下降是允许的,但不允许实际运行
状态或存贮数据有所改变。如果制造商未规定最低的性能水平或可容许的性能丧失,则可从产品说明、
文件及用户按预期使用时对驱动装置的合理期望中推断。

6 试验方法

6.1 一般试验条件

6.1.1
试验应在无强制对流空气且环境温度为20℃±5℃的场所进行。将驱动装置调整到最不利状
态后进行试验。

6.1.2 试验电压及频率波动范围不得超过额定值的±1%。

6.1.3
空气静电放电试验环境要求:环境温度15℃~35℃,相对湿度30%~60%,大气压力86
kPa~

106 kPa。

6.2 测量仪器

6.2.1 噪声测试仪器应采用GB/T 3785
中规定的2型或2型以上的声级计或准确度相当的其他测试 仪器。

6.2.2 时间测试仪器要求精确到±1%。

6.2.3 静电放电发生器应符合GB/T17626.2—2006
第6章的要求,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发生器应符合

GB/T 17626.4—2008第6章的要求,浪涌波发生器应符合GB17626.5—2008
第6章的要求。

6.3 空载转速

驱动装置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,不带从动部件时运行10圈,测量所需时间,计算出空载转速。

6.4 工作时间

驱动装置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,不带从动部件时,测量从通电运行开始至热保护动作为止的时

间为连续运行时间。

6.5 噪声

驱动装置放置于噪声测试室的地面几何中心处,并在底部垫上5 mm~6 mm
厚的弹性橡胶垫层,

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不带从动部件运行开始测量,测试在热保护动作之前完成。噪声测试环境为

半消音室,半球测量面半径为1 m。 测试和计算方法按照GB/T3768 的规定进行。

6.6 耐久性

6.6.1 试验装置

由一根长度不小于0.9 m
的横梁构成;离地距离足够高,以保证负载在整个试验过程中自由地

GB/T 29774—2013

悬挂。

该横梁和相关组件要有足够刚度,以保证能承受试验过程的力而不变形,以免影响试验结果。

直径为 D.
的滚筒,被测驱动装置安装在滚筒的一端,该滚筒装上两只转鼓,直径是 D.,
见图1。

单位为米

style="width:7.39325in;height:6.57998in" />

说明:

1— 被测驱动装置;

2——上限位置;

3——下限位置。

1 驱动装置的试验装置

若 D. 不大于0.06 m, 则 D。 等于0.08 m; 若 D. 大于0.06 m, 则 D.
等于0.12 m。D. 值就是制造

商规定的最小滚筒直径。

测试负载力 P 由两个平均分配的P/2
施加在两个转鼓上,将横梁长度分割成等距的3个部分,试

验负载的行程是2 m。

P 的数值由式(1)计算:

P=2×M/(D 。+D) ………… ………… (1)

式中:

P—— 测试负载力,单位为牛(N);

M—— 被测驱动装置的额定转矩,单位为牛米(N ·m);

D. 转鼓的直径,单位为米(m);

D.—— 加上负载时滚筒线缆的直径,单位为米(m)。

6.6.2 试验

耐久性试验必须在下列试验条件下进行:

— — 环境温度为23℃±5℃;

——被测驱动装置工作在额定电压和额定转矩 M 下 ;

— 按额定工作周期试验7000次;

GB/T 29774—2013

— — 试验过程中允许冷却。

6.6.3 耐久性试验后性能要求

6.6.3.1 转速的变化

变化比率n 按式(2)计算:

n=\| T₁-T₂ \|/T₁×100% ……… ………………… (2)

式 中 :

n — 转速变化比率;

T₁— 耐久性试验开始,经过1 min 运行后升起负载的时间,单位为秒(s);

T₂— 耐久性试验结束时,升起负载的时间,单位为秒(s)。

6.6.3.2 限停精度

耐久性试验前,驱动装置经过一个完整的工作周期后,记录两个旋转方向时上/下限位置。
耐久性试验后,驱动装置经过一个完整的工作周期后,记录两个旋转方向时上/下限位置。

试验前后上/下限位置之间相应的距离偏差值,取最大值,换算成的角度值作为限停精度。

6.6.3.3 静态试验偏差

被测驱动装置加上1 . 15 P 的负载,在运行中间位置停止,经过至少12 h
后测量而得的位置偏差为

静态试验偏差。

试验按下列顺序进行:

— — 试验负载被升起,在行程中停下;

— — 等 待 1 min, 直至负载稳定下来,尽可能保持机械达到平衡;

— — 记录下负载的初始位置;

— — 经过至少12 h, 记录负载的最终位置;

— 位置偏差为最终位置与初始位置的距离。

6.7 电磁兼容

6.7.1 无线电干扰特性试验按照GB4343. 1 的规定进行。

6.7.2 静电放电试验按GB/T 17626.2—2006
和本标准表3中给出的试验信号和试验条件进行。

表 3 外壳端口

环境现象

试验规定

试验配置

静电放电

空气放电

kV

接触放电

kV

按GB/T 17626.2—2006

8

4

注:4kV的接触放电应施加于易触及的导电部件,但诸如插座孔里的金属触片除外。

接触放电是优先的试验方法,对外壳的每个易触及的金属部件施加20次放电(10次正极性,10次

负极性)。对于非导电外壳,应按 GB/T

17626.2—2006 的规定对垂直或水平耦合板进行放电。空气放

电适用于不能使用接触放电的场合中。

6.7.3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试验按 GB/T

17626.4—2008 以及本标准表4和表5中的要求进行,并且试

验是在正、负两个极性上各进行2 min。

GB/T 29774—2013

4 直流电源输入和输出端口

环境现象

试验规定

试验配置

共模快速瞬变

峰值

kV

T,/T

ns

重复频率

kHz

按GB/T 17626.4—2008

0.5

5/50

5

测试直流电源端口时应使用耦合/去耦网络。

5 交流电源输入和输出端口

环境现象

试验规定

试验配置

共模快速瞬变

峰值

kV

T,/T

ns

重复频率

kHz

按GB/T 17626.4—2008

1

5/50

5

注:对于特低电压的交流电输入和输出端(端口),这个测试仅适用于与制造商功能规范规定的总长度可超过3m

的电缆连接的端口。

测试交流电源端口时应使用耦合/去耦网络。

6.7.4 浪涌抗扰度试验按GB/T 17626.5—2008 和本标准表6中的要求进行。

6 交流电源输入端口

环境现象

试验规定

试验配置

浪涌

1.2/50(8/20)μs T,/T

2 kV线到地12Ω

1kV线到地2Ω

按GB/T 17626.5—2008

依次施加5次正脉冲和5次负脉冲:

— 相线之间:1 kV;

—相线与零线之间:1 kV;

——相线与保护地线间:2 kV;

—— 中线与保护地线间:2 kV。

在受试设备交流电源90°相位施加正脉冲,270°相位施加负脉冲,不需要对表6以外(更低)的电压

进行试验。

7 检验规则

7.1 检验

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种。

7.2 出厂检验

7.2.1 每台驱动装置须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。

GB/T 29774—2013

7.2.2 出厂检验项目、要求、方法按表7规定。

7 出厂检验项目

序号

项 目

本标准

GB 4706.101—2010

技术要求

试验方法

技术要求

试验方法

1

标志

8.1

视检

2

外观

5.3

视检

3

运行

5.4

视检

4

接地电阻

27.5

附录A.1

5

电气强度

13.3

附录A.2

6

输入功率和电流

10

10

7

机械危险

20.103

20.103

7.3 型式检验

7.3.1 驱动装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进行型式检验:

a) 新产品试制定型时;

b) 正式生产后,如结构、材料、工艺有较大改变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;

c) 正常生产时,每2年至少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;

d) 产品长期停产后,恢复生产时;

e)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不可容许的差异时;

f)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。

7.3.2 型 式 检 验 项 目 应 包 括GB4706.1 、GB 4706.101—2010 全 项 目
和 表 8 所 列 各 项 ( 必 要 时 由 双 方

协议,还可增加检验项目)。

8 型式检验项目

序号

项 目

技术要求

试验方法

1

外观

5.3

视检

2

运行

5.4

视检

3

空载转速

5.5

6.3

4

工作时间

5.6

6.4

5

噪声

5.7

6.5

6

耐久性

5.8

6.6

7

电磁兼容

5.9

6.7

8

标志

8.1

视检

7.3.3 型 式 检 验 涉 及 GB 4706.1 、GB 4706.101—2010 的 安 全 项 目
均 属 致 命 缺 陷 , 如 出 现 一 台 项 目 不

合格即判该批次产品不合格。

7.3.4
型式检验应进行抽检。样本应从出厂检验合格后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台进行试验。抽

GB/T 29774—2013

查检验按GB/T 2828.1 的规定进行,其质量合格水平(AQL)≤2.5。

8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储存

8.1 标志

8.1.1
驱动装置上的所有标志(电气原理图、警告说明、指示标志等)必须字迹清楚、符号正确、粘附牢
固,在整个使用期内不易磨损脱落。安装后驱动装置的标志可以被隐藏。

8.1.2 每台产品的铭牌必须牢固地附在机身明显的位置上。
铭牌上应标明的项目:

a) 产品型号及名称;

b) 制造厂名、商标;

c) 额定电压(V);

d) 电源性质的符号,标有额定频率(Hz) 的除外;

e) 额定转矩(N ·m);

f) 额定输入功率(W);

g) 额定电流(A);

h) 额定空载转速(r/min);

i) 防护等级(适用时);

j) 绝缘等级;

k) 额定工作时间(min), 连续工作的装置除外;

1) 电容量(适用时);

m) 接线图;

n) 制造日期或生产批号。

8.1.3
每台产品出厂必须有配套使用说明,铭牌和使用说明应使用简体中文。使用说明应符合
GB 4706.101—2010第 7 章 、GB5296.2
的要求。使用说明中应有额定工作周期的内容。

8.2 包装

8.2.1 驱动装置的包装应符合GB/T 1019 的规定。

8.2.2 包装必须牢固可靠,并有防潮保护措施。

8.2.3 包装箱外表面的标志应明显,字迹清楚,应有如下内容:

a) 制造厂名、地址、联系电话;

b) 产品名称、型号;

c) 执行标准号;

d) 制造日期或出厂编号;

e) 净重及包装箱毛重;

f) 储运注意事项。

8.3 运输

运输工具不作限制,但在运输过程中应小心轻放,避免碰撞和敲击,避免雨淋,严禁与酸碱等腐蚀物

品放在一起。

style="width:3.10655in" />GB/T 29774—2013

8.4 储存

驱动装置存放于环境空气温度-10℃~40℃,相对湿度不大于90%,清洁、通风良好的库房内,空

气中不得含有腐蚀性气体。

延伸阅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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